发布时间:2017-01-04 11:5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目前,越来越多的车主开始为爱车装备日间行车灯,不过大部分人都是为了紧跟时尚潮流,塑造外形上的点睛之笔,其最基本的作用——安全,却往往被有车一族忽视。早在1977年瑞典就把白天必须开车灯写进了交通法规里,如果违反高额的罚单会等着你,另外欧盟也在2011年开始强制新车安装日间行车灯,而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今天《言车技》就和大家说说日间行车灯除了装饰的其他作用,希望通过本文提高您的安全意识。
“Daytime Running Light”,简称DRL,翻译过来就是日间行车灯。日间行车灯,顾名思义就是车辆在白天行驶时开的灯。此概念由欧盟国家提出,由于欧盟地区国家经常下雪、下雾,能见度很低,因此一些国家出台规定:白天行车也必须开灯。它的作用并不是让驾驶员看清路面,而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有一辆车开过来了,虽然加装了日行灯可使汽车看起来更酷、更炫,但日行灯的最大功效,不在于美观,而是提供车辆的被辨识性,这才是它的设计初衷。
首先来分析人的眼睛。在黎明和黄昏的时候,人的眼睛对颜色和形状的识别能力最弱,瞳孔处于昼夜交替的工作状态。这个时刻的光照已经不足了,也就是灰蒙蒙的感觉而城市的污染更加深了这个状况,原来在300米距离上可以清楚判断的目标,这个时候一般就得拉近到50米。
另外,绝大多数雨雪天气视线都不好,而且背景会出现灰色,这时开灯可以提高自己和其他车辆的注意力,车辆更加容易辨识。据统计,60%车祸都是因为视线不清造成的,在国外行车开启日间行车灯,可降低12.4%的车辆意外,同时也可降低26.4%的车祸死亡机率。
日行灯的起源源自90年代的北欧国家,由于雨雪大雾天气较多,山区路段事故频出,造成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随后,北欧很多国家政府强制要求运行在特定区域内的车辆行驶时必须开启前大灯。早在1977年瑞典就把白天必须开车灯写进了交通法规里,之后越来越多的欧美国家都开始效仿,如果违反会收到高额的罚单。所以早在几十年前,欧美国家就已经养成了白天开灯的驾驶习惯。
很多车主会抱怨:不习惯白天开着大灯、浪费能耗、加快灯泡损耗……等等。的确,用任何电器都会瓜分发动机的功率,而且对于普通卤素灯泡来说,常亮肯定会影响寿命,这时就需要一种能耗更少,寿命更长的光源来替代。而LED光源似乎是目前最合适的光源,它的能耗仅为普通车灯的15%,最长寿命达到10万小时左右,而且这个光源还有另一大好处,就是小颗粒点发光的结构可以做出各种好看的造型,这对于外貌协会来说是最好不过了。
说了那么多日行灯的好处,肯定有人在想,我把它调的亮一点,肯定事半功倍,而且不少车主也是这么干的。其实,这玩意并不是越亮越好,我们知道LED日行灯只有细细的一条,如果太亮的话不仅车灯会发散,还会影响到对向和前车的驾驶员,反而会影响其他车辆驾驶安全。
日间行车灯现在多是LED为光源的,通过反光板反射至正前方,光线比较散,所以光线并没有被导向到路面上。虽然从外面看非常亮,但从车里看,跟没开灯没什么区别,前面漆黑一片非常影响驾驶安全。也影响对向车辆对你车身宽度的判断,因此在光线较暗的情况下还需要开启近光灯。
想不被对方司机问候家人,就不要把日行灯安装在过高的位置,因为过高的位置会直射前车或对向驾驶员的眼睛,这样不仅安全没保证,反而影响驾驶安全,再赶上个路怒症,开远光灯伺候你,实在不值得。
正确的安装位在前保险杠的进气格栅上比较合适。也不要安装在离转向灯位置较近的地方,这样会对转向灯光造成干扰,因光线重叠而看不清楚,从而发生危险。
总结:为了降低交通事故日间行车灯在欧洲国家已是强制性的配置,国内对于日间行车灯的法律还没有出台,这使得大多数消费者对日间行车灯的作用有很大误区。致使日间行车灯的多以装饰为主,并且亮度和安装位置都比较随性。但日间行车灯并不是装饰物,合理使用灯光,理解安全性的基础上再追求美观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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