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1 13:5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自今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其中第一条规定,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有特殊规定的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制定政策限制二手车迁入。《意见》要求,已实行二手车“限迁”政策的城市应于5月底前解除。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代表行业不断向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省市政府反映二手车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宣讲全面落实《意见》对行业的重大意义。同时,多次向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汇报二手车“限迁”工作落实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督查《意见》的落实进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最新统计,截至目前共计有13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他们是:陕西、山西、青海、江西、四川、广东(其中广东已经减去9个不在范围城市)、贵州、新疆、内蒙古、安徽、湖南、山东、黑龙江,出台了相关政策,解除“限迁”城市达到172个。广西自治区和辽宁省部分执行了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
协会一直呼吁:目前仍未按照《意见》解除“限迁”的地方政府应依照十八大精神,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在二手车“限迁”问题上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并在执行国家政策中不打折扣,让市场活力得以充分释放,为构建全国统一的二手车市场做出贡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真诚地期待,通过落实《意见》,真正实现“活跃二手车市场”,从而助推我国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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