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1 10:3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2015年12月30日是我省各地市和部门完成公车改革的大限。“金水路观察”注意到,今天(1月4日)的《开封日报》在头版刊登了开封市纪委对全市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报道。开封市纪委检查发现,开封市公安局等4家单位,未在2015年12月30日前按照要求完成公车封存。
开封4家单位未完成公车封存“上榜”
据《开封日报》报道,开封市公车改革所涉车辆已于2015年12月30日前全部封存。为促进工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市纪委于元旦假期前、假期中分别对开封市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2015年12月31日,开封市纪委抽调30人组成10个检查组对34个市直单位需封存的500余台车辆封存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组查验手续、实地查看,发现绝大多数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涉及车辆均按要求完成封存任务,但也有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地震局、市城乡规划局四家单位未能在2015年12月30日前按照市车改办的要求完成公车封存。
目前,开封市纪委已责成以上单位积极与市车改办联系沟通说明情况,切实按照全市公车改革的要求,尽快完成本单位车辆封存任务,并加快本单位公车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
2016年1月1日、3日,市纪委又组织各县区纪委组成10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市直单位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通许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豫B83231)和祥符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豫B53366)两起疑似违规车辆。目前,市纪委已责成通许县纪委、祥符区纪委对以上车辆相关情况进行核查,一经查实,要对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严肃追究责任。
濮阳最严公车改革 “市内不能用、封车不能动”
据濮阳网消息,2015年12月19日下午,濮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暨封存停驶工作会召开,对濮阳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安排部署。确定的公务用车原则是“市内不能用、封车不能动”。要求各单位于2015年12月20日前公车必须统一封存。
网络上晒出《濮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车改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要求,市级及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全部参加车改。车改范围包括,取消一般公务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该通知特别指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按规定要求封存停驶后,未经市车改领导小组同意,一律不得启封,一经发现违规行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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