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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六类车辆载客将被查处 “摩的”最高罚两万

[摘要]核心提示|以前总提的禁“摩的”、禁三轮车载客,这次动真格的了。昨日,郑州市交通委联合郑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即日起,将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非法营运出租汽车在郑州市区违法载客,将开展...

  核心提示|以前总提的禁“摩的”、禁三轮车载客,这次动真格的了。昨日,郑州市交通委联合郑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即日起,将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非法营运出租汽车在郑州市区违法载客,将开展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各种违规车辆,“摩的”经查处最高罚款2万元。

  面对史上最严厉的查处行动,不少市民表示,“郑州市交通拥堵这么严重,到处在修路,禁‘摩的’同时,政府要想办法避免更多人成为上班‘迟到族’。”

  行动|六类车辆载客将被查处

  之前,查处“摩的”的行动,郑州交委和交警部门都分别开展过,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两个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在郑州还是首次。根据发布消息称,将由交通、公安两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百日行动,对禁止区域进行不间断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查处的违规行为包括六类:郑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

  非法营运怎么定义?据郑州市交委介绍,禁止营运范围,是指不具有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颁发的车辆号牌、行驶证或营运证的各种用于客运的车辆。

  “摩的”一经查处,将面临什么处罚?郑州交委和公安局联合发布的消息称,对电动自行车等六类车辆从事违法经营载客、无照经营的行为,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还对非法营运出租车进行治理,除了责令停止载客违法行为之外,还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元至3万元。如果查处的拼装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市民|禁“摩的”同时要解决出行难题

  “那我以后的出行怎么办?”听到禁“摩的”的消息,家住金水路未来路交叉口燕庄的徐女士表示,从去年金水路未来路下穿工程施工以来,“摩的”就成了她的主要出行工具,被同事起了个绰号“摩的小公举”。

  “我单位在农业路上,现在农业路又开始修高架,这一两年里,我的上班路线上有大大小小不少于五个市政道路工程,本来30分钟之内的车程,最慢拖到过两个小时。可以说是‘摩的’拯救我于水火之中,要不然别想上班了。”她表示,全面禁“摩的”后,以后出行成了大难题。

  经常在农业路上跑活的“摩的”师傅陈先生向记者表示:“市场是存在的,老是堵车耽误事儿。”

  市民李先生表示,郑州到处修路到处堵,“摩的”的出现填补了市场空白,政府不能一禁了之,禁的同时还得想办法解决老百姓的出行难题。要不然,过段时间“摩的”可能又死灰复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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